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烟台市累计完成2504个行政村生活污水治理 治理率达到44.12%

作者:佚名    文章来源:本站原创    点击数:    更新时间:2023/11/14

  11月9日,烟台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举行“乡村振兴齐鲁样板烟台篇章”主题系列新闻发布会第二场,介绍“打造生态宜居环境,绘就乡村生态振兴新画卷”有关情况。

  会上,烟台市生态环境局党组成员、副局长孙朝晖介绍,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是农村环境整治的重要内容,也是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的内在要求,更是打造乡村振兴齐鲁样板的重要举措,涉及群众的切身利益,事关美丽山东和美丽烟台的建设。

  近年来,市生态环境局按照省生态环境厅的工作部署要求,坚持科学规划、稳步推进、精准治理、长效管理的原则,高标准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,全面提升了农村人居环境质量和群众生活品质。截至2023年10月底,全市累计完成2504个行政村生活污水治理,累计治理率达到44.12%。

  突出重点,统筹推进“十四五”治理任务。紧盯到2024年底重点区域行政村基本治理完毕、到2025年底全市累计治理率达到55%的目标,合理确定治理村庄清单,稳步有序推进治理进度,确保按照时间节点高标准完成任务目标。

  因地制宜,科学合理选择治理模式。探索适合烟台本地的污水治理模式,并指导各区市根据村庄规模、地形地貌、气候条件、生活习惯等因素科学论证,合理选择低成本、易管护、效果好、群众认可的治理模式。

  建管并重,完善长效管护机制。出台《烟台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技术指南》《烟台市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暂行管理办法》《烟台市农村生活污水和黑臭水体治理验收工作规范》等系列文件,进一步明确工作标准要求,同时强化部门协同形成合力,通过抽查检查和现场帮扶,指导督促各区市做好运维管护,确保治理成效。

  孙朝晖表示,下一步,市生态环境局将按照省委、省政府和市委、市政府统筹部署,科学论证,超前谋划,稳步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,进一步提升群众的幸福感、获得感、满意度,为打造乡村振兴齐鲁样板贡献更多的“烟台经验”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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